各分院:
为了规范教学讲座费的使用,鼓励把高水平讲座带入校园,活跃学术气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经费的使用效率最大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分院上交本年度利用教学讲座费开展的讲座统计表(见附件)及每场讲座照片等支撑材料;
2. 各分院在12月10日之前上交由经费审批领导签字的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各1份)至科技服务部办公室A305,统计表加盖分院公章。
3.各分院认真做好教学讲座的举办和后续材料的整理工作,重要的讲座材料做好存档工作,科技服务部将不定期组织检查。
本年度教学讲座的开展情况及统计表上交情况直接影响到下年度各分院的教学讲座费的下拨,请各分院认真组织材料的上交。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