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各支撑分院:
为全面掌握我院首批8个院级研究所自成立以来的科研情况,提高学院研究所科研及服务地方的能力,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研究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在近期对8个院级研究所的科研工作和建设进行中期检查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学院首批成立的8个研究所:中国民居建筑艺术研究所、司法审判研究所、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研究所、农村法治建设研究所、商务翻译研究所、公共经济管理研究所、区域经济与文化研究所、电子服务与外包研究所。
二、形式
本次中期检查调研以填报调查表(见附件)和调研座谈方式进行,科技服务部将组织研究所负责人及骨干成员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三、上交内容
1.研究所建设情况表 (附件1);
2.研究所科研成果汇总表 (附件2)及各成果支撑材料;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前,发送需上交材料(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至联系邮箱。
纸质材料及各成果支撑材料在中期检查会时上交科技服务部,时间另行通知。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