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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海宁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7-03-20 10:28:13

各分院、各部门:
    2017年海宁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做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服务海宁发展大局、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组织课题攻关,努力推出一批富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优秀成果,为海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市贡献力量。
    二、具体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分为两大类,即指南类和自选类,统一申报和评审,两类课题均面向所有申报对象。
    2.申报指南类课题必须符合《2017年海宁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此方向设计具体题目,不要从课题指南里直接挑选题目进行申报,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研究专长,尽量做到“小切口、大视野”,切忌空泛;自选类课题不设选题方向。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鼓励跨单位组成联合课题组。
    4.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8日,请申报者填写《2017年海宁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包括电子稿),各分院部门统一交科技合作部办公室(行政楼A305),电子稿请发:dfkjb@zufe.edu.cn。联系人:蒋丹,联系电话:87571522。
    5.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选题内容、申报者的论证、设计内容、研究力量、前期研究成果等情况,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列为海宁市社科研究入围课题的,由市社科联发文公布。
    6.市级领导的课题和已被有关部门(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列入申报范围。各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立项的优秀课题,可以申报。
    7.市社科联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本次申报课题应当在1个以上。
    8.专著类成果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附件1:2017年海宁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7年海宁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