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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嘉兴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7-11-30 15:56:24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17〕4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高端人才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嘉市组[2017] 18号)精神,现就开展首批嘉兴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以嘉兴市地域范围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机构为依托,在文艺创作、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社科理论研究、文化产业、新闻传媒、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艺美术等7个领域进行研究、创作、管理和转化,取得并有可能继续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文化创新人才群体。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首批嘉兴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创新方向明确、创新目标清晰、创新基础较好、创新成果可期”的条件,对取得预期成果特别是重大标志性成果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规划,预期成果的数量、形式、效益及时间进度明确、具体、可行。学术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服务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的预期目标在全省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文化创新和发展潜力较强。重点文化创新团队所依托主体,必须是在嘉兴市地域范围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机构。

2.团队成员专业、年龄和层次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成员不少于60%;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含团队带头人),至少有2人全职在嘉兴工作;提倡团队成员的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

3.团队带头人应是文化创业创新领域的领军人物,一般应为《嘉兴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试行)》(附件1)所列的省级以上高端人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强烈的创新意识、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

(二)分类条件:

1.文艺创作类

(1)以文艺院团、艺术创作生产机构为依托主体;

(2)具有相对集中的创新方向,在艺术创作、表演、研究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某个领域有较大的创新与突破,受到业内认可;

(3)在艺术创作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遵循艺术规律,具有较强的艺术创作生产能力和良好的长期合作基础。重点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高端艺术专业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

2.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类

(1)以公共文化机构、体育社团、高等院校等为依托主体;

(2)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生产、供给、管理、评估、传播、研究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行动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创新成效明显,对促进我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有重要意义,在全省同行处于领先地位并力争在全国同行处于先进地位。

3.社科理论研究类

(1)以高等院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等社科机构为依托主体;

(2)研究方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现代化田园网络型城市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能够产生重大成果,团队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设计的总体框架合理。

4.文化产业类

(1)以文化、体育、旅游企业为依托主体;

(2)具有创新理念,以获得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和核心竞争力为追求目标,实现人的知识、智慧和灵感在特定行业的物化表现,迅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社会推广应用价值;

(3)研究(创作)成果具有原创性、高增值性、知识技术密集性并具有知识产权,可以赋予其他产品新的“精神性”的观念价值,使其市场价值、社会价值得到提升,在省内乃至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团队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5.新闻传播类

(1)以新闻媒体单位为依托主体;

(2)在新闻实践中,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三贴近”原则,媒体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推进新闻传播内容形式、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团队学术水平在新闻传播同行中优势明显,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新闻传播业务课题。

6.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类

(1)以文博管理机构、非遗保护机构为依托主体;

(2)在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博物馆管理、文物安全、非遗保护等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3)团队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传承江南水乡特色文化;围绕建设嘉兴运河国际休闲旅游城市目标,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有效结合;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等方面创新方向明确,创新成效显著,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获得业内认可。

7.工艺美术类

(1)以从事工艺美术的社会团体和企业为依托主体;

(2)具有创新理念,以弘扬嘉兴传统工艺,引进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培养工艺美术人才梯队和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为追求目标,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社会推广应用价值;

(3)研究(创作)成果具有原创性、高增值性,通过赋予其他产品新的“精神性”的观念价值,使其市场价值、社会价值得到提升,在省内乃至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团队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报

截止2017年12月5日,实行团队带头人申报制,团队带头人如实填写《嘉兴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嘉兴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申报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用word文档制作,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文件名为团队名,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等申报材料,分别一式8份,交科技合作部办公室行政楼A305,同时上报电子稿。

(三)综合评审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入围团队分领域进行综合答辩评审,通过8分钟陈述,7分钟答辩,评审确定首批嘉兴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建议名单。陈述答辩人一般须为团队带头人。

(四)审议公布

首批嘉兴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建议名单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行公示,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市委人才办、市专项办主任会议审定,按程序由相关单位联合发文公布并命名授牌。

四、有关要求

1.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的申报遴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确保申报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2.本次共遴选10个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申报遴选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公平,确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