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2018年度东方学院院级重点课题自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院重点课题申请人一般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2、每个课题申请者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3、各类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本次申报的类别为院级重点课题。重点课题主要是为学院应用型院校建设服务,重点研究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对接企业、行业需求,提升学院社会服务能力的专项课题。
2.申请者可在《2018年东方学院院级重点课题研究选题》中选择课题申报,也可根据所列选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同时鼓励申请者在符合《研究选题》和重点课题基本要求前提下,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研究选题》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研究选题》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课题申请者按照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题申请表》一份,由各科研秘书统一收集材料并填写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于6月22日前递交至行政搂A307,联系人:钱老师。
4、科技合作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学院批准后由科技合作部统一发文。课题批准后,由科技合作部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时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办理立项手续。
三、研究周期和结题要求
1、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重点课题的结题方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以著作结题的须正式出版专著,通过科技合作部组织的专家组鉴定后,可追加1万元研究经费;以论文结题的须在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二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通过科技合作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组鉴定,同时还须在国家二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2018年东方学院院级重点课题研究选题 |
序号 |
选题名称 |
1 |
嘉兴乡村振兴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研究 |
2 |
产城融合背景下海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路径研究 |
3 |
智能制造与海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模式和路径研究 |
4 |
海宁投资结构优化与加快企业转型升级路径研究 |
5 |
杭州湾规划下海宁传统产业电商化路径研究 |
6 |
海宁“最多跑一次”服务满意度评价与提升路径研究 |
7 |
海宁企业经营效益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 |
8 |
海宁西部融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战略的人才对接问题研究 |
9 |
公共服务一体化与海宁西部融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研究 |
10 |
“循证矫正”在“监狱出监-社区入矫”实践与应用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