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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嘉兴市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的通知

2018-06-06 10:59:34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社科联发[2018]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嘉兴市社会科学普及月(简称“社科普及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文化浙江建设,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扎实推进新时代社科普及工作,为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提供丰润文化滋养和有力文化支撑,为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化品质的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嘉兴贡献。

二、主题、时间

主题:奋进新时代 谱写新篇章

时间:2018年9-10月

三、组织实施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各县(市、区)社科联及市社科联各理事单位〔包括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在禾高校(党校)、市社科院各研究所、市级有关单位〕和各级社科普及基地要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嘉兴文化软实力,创造嘉兴文化新辉煌,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嘉兴篇章这一活动主题,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同步进行。

为加强对“社科普及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嘉兴市2018年“社科普及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统筹协调全市“社科普及月”活动。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活动经费。各主办、承办单位要广泛动员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持续扩大活动参与面,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四、活动要求

(一)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级社科普及基地要围绕“社科普及月”活动主题,积极整合资源,深入研究大众需求,加大策划力度,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贴近群众需求的社科普及活动。各县(市、区)社科联要继续采取社科小分队的形式,深入街道、村镇、社区、文化礼堂等,与群众面对面开展人文社科普及宣传工作。

(二)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的要求,深挖当地人文历史资源,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有利于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社科普及活动,让大运河文化、良渚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要根据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品位,努力打造人文社科普及精品项目。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拓宽渠道,积极宣传社科普及活动,进一步扩大“社科普及月”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要不断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善于运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拓展和创新社科普及的模式、载体、方法、手段,制作一批富有生动性和互动性,便于广泛传播、深受群众喜爱的社科普及作品,努力使社科普及活动成为城乡公众关注的热点。

各单位要根据时间安排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并于10月17日前分别将“社科普及月”活动参与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和活动开展情况报A307。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材料包括文字总结、图片资料、创新案例、媒体报道。活动结束后,市社科联将根据各单位社科普及项目的创新力度和社会影响,择优向省社科联推荐报送一批2018年“社科普及月”活动优秀项目。届时,省社科联将集辑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