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位置: 首页 > 科研管理 > 正文
关于清理2011-2016年度逾期未结项院级课题的通知

2018-05-23 14:44:41

各分院(部门),各位老师:

为切实加强院级课题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2011-2016年度立项逾期未结项的课题进行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1—2016年立项,至今未按计划结题的院级一般课题、重大课题和学科专项课题。

二、具体要求

清理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

届时未提交达到结题条件课题材料的,作撤题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课题。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

重大课题和学科专项课题的结题方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结题要求为:以著作结题的须正式出版专著或编著;以论文结题的须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国家二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研究报告结题的,研究报告须通过科技合作部组织专家评审组鉴定,同时还须在国家二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一般课题结题方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题要求为:以论文结题的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字数4000字以上,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通过科技服务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组鉴定。

请各分院督促课题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方式:0573-87571534

附件:2011-2016年度逾期未结项院级课题

                             科技合作部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