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启动2023年度学术专著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院在编在岗的教研人员,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必须在著作的前言或后记或作者简介中能够反映出是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教研人员;著作权属多人时,其第一作者必须是我院在编在岗的教研人员,著作权须无任何争议。书稿字数原则上不少于二十万字。
2.以课题结项成果申报,申请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
3.申请者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曾申请而未被批准项目,如无重大改动不得再次申报。
二、以已出版专著申请资助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一式一份;
2.专著书稿三本及匿名电子稿;
3.可反映书稿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包括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三、以专著书稿形式申请资助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一式一份;
2.完整的专著书稿清样三份及匿名电子稿,包括前沿、目录(至少到节)、正文及主要参考文献(清样中不得出现作者名字及其所在部门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
3.可反映书稿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包括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四、专著出版资金资助额为每项 2万元;以上申报的学术专著同时获院级和省级及以上双重资助的,按就高原则,院级资助自动作废。
申报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请各部门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于2023年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科技管理部,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7571522。
科技管理部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