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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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学科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3-10-09 10:08:00

各单位、各部门、各学科负责人:

为了规范应用型学科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科建设情况,对学科建设新出现情况进行及时调整,现就开展2023年应用型学科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2022年立项建设的应用型学科(名单见附件1)。

二、成果时间:纳入中期检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之间。

三、中期检查要求:

1.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学科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就本学科立项至今的学科方向建设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情况、学科影响力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作出说明。

2.对于中期检查表中出现的成果,如果已经纳入每年的科研成果统计的,无需递交佐证材料;其它成果佐证请制作成册上交。(说明:立项课题佐证提供立项文件复印件;结题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文章内容及封底复印件;举办会议通知、会议手册、照片等证明)

四、材料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0日前上交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稿一份,佐证材料一份。

 

联系人:王淑娴

电话:9211522

地址:行政楼A305

 

 

科技管理部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