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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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20〕180号)规定及《关于开展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团队申请、科技管理部材料审查、校内公示无异议,现将验收通过的科研创新团队名单予以公布。
科技管理部
2026年3月6日
附件:
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终期验收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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