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202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杭社科〔2026〕26号),我院立项课题如下,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预期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所在学院 |
完成时间 |
依托单位 |
M26YD109 |
从“话语偏置”到“文化认同”:杭州“美食荒漠”形象的短视频投射机制与治理对策研究 |
论文 |
李旦 |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
2028-7-31 |
浙江财经大学 |
M26YD116 |
文化赋能视域下杭州历史文化街区文创消费场景优化设计与提升对策研究 |
论文 |
刘怡泓 |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
2028-7-31 |
浙江财经大学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办理
课题负责人请到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zsk.org.cn)《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立项协议签订”管理模块填写提交立项协议书,并下载打印签名。并于8月10日前将纸质版协议书一式4份报送至科技管理部,并同步报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二、结题要求
2026年度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结题的条件为:预期成果为专著的须公开出版,为论文的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或被市级领导批示,或被区(县、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被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等录用刊发。同时,课题最终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一般要求为专著10万字、发表论文5000字、研究报告8000字左右。
2026年度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须在上述规定的完成时间前完成结题,结题申请不再进行集中受理,课题负责人完成研究并最终成果达到结题条件后即可提交结题申请。结题成果我办不组织评审,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优秀”等级,并予以资助课题追认,资助标准为每项1万元(延期完成的,按规定扣除后拨付):(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录用刊发并获市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办理并报送书面材料。
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邵玮,联系电话:9211533;
邮箱:Shaovie@163.com。
科技管理部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