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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青年教师学术结对培养对象拟推荐人选公示

2025-06-27 09:29: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学术结对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5〕77号]文件相关要求,经前期自主申报、科技管理部初审、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或二级学院)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或二级学院)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人选将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日2日

受理单位:科技管理部

联系电话:9211533

联系人:邵老师

科技管理部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