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要求报送的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6月20日前前送至科技服务部办公室,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服务部
二○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按照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包括资助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 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各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课题的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如涉及课题变更还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中期研究成果,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各单位在完成检查的基础上,统一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总结表》上报市社科规划办。 2、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的条件及程序按新修订的《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6〕7号)执行。 3、已结题(或已申请结题)的2016年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4、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延期。 5、需提交的检查材料为:《中期检查表》、《中期情况总结表》、《重要事项变更表》各一式3份,课题中期成果1份。 四、材料受理日期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6月20日,逾期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