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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五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2-24 08:49:1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第五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效对接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突出实质性协同和实施效果,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充分激发协同创新的内生动力。
 
    2.按照“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和“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浙江急需、全国领先,部分领域达到世界水平”和“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要求,重点支持已取得较好的协同创新和实施效果,具备较为完善的自我运行机制的协同创新中心。

    3.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支持高校联合地方政府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领域开展深入研究,推动理论研究协同创新。

    二、申报要求
 
    1.第五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拟认定5个左右。

    2.第五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3. 原则上以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为基础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认定申报书》(见附件,相关佐证材料请与《认定申报书》一并装订,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送交科技合作部,电子版发送至kyc@zufe.edu.cn。 

    


附件:认定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