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推动文化嘉兴建设,进一步加强社科普及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依照《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嘉兴实际,决定开展第三批嘉兴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申报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依托教学科研院所、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民间社团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且社科普及活动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地必须是2018年6月底前已被命名为县(市、区)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
2.具有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的内容、载体,能积极发挥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作用,积极承担公益性及其他社会科学普及任务,在我市社科普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成绩优异的。
3.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及声像资料;有相对固定且不小于200平方米的科普活动场所;有社科普及具体管理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长远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一支稳定的专(兼)职社科普及工作队伍。
4.有相对固定的社科普及活动经费来源和渠道,能保证社科普及活动的有效开展。
5.接受嘉兴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基地评估和交办的社科普及工作任务。
(三)申报和命名
1. 县(市、区)属地范围内相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详细填写《嘉兴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并经单位认可盖章和当地社科联审核同意(盖章)后向市社科联申报,数量1-2个;市级有关单位和在禾高校(党校)可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2.申报材料:(1)《嘉兴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2)单位当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相关计划、声像资料等);(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以上(1)、(2)项材料附电子文档。申报材料于4月25日前报送A307。
3.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考评组,通过现场考察、走访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单位公布命名为“嘉兴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颁发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