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深入实施有组织科研,聚力锻造未来教师队伍,精准提升骨干教师科研创新、成果产出与社会服务能力,健全校院协同科研培育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有组织科研引领,构建校院联动、分层分类的骨干教师科研能力培育体系。依托学院东方青年学术工作坊、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辅导等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开展精准赋能,引导骨干教师明晰科研发展路径,补齐科研能力短板,稳步提升课题申报、学术成果撰写、横向项目开发、咨政决策研究能力,持续壮大科研骨干梯队,进一步推动学院“十五五”规划相关学科科研指标的落实,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面向对象
全院在职在岗教师。重点鼓励有科研学习热情、希望提升科研能力的教师自愿报名参加各类科研培训活动。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分类培育
坚持“尊重差异、突出优势、精准施策”的原则,鼓励教师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学术积累和职业发展目标,自主填报倾向性重点成果产出方向。
教师可从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咨政报告、横向课题四类成果中选定1项作为重点产出领域,并结合实际情况选取1-2项作为培育方向。教师申报的方向应与本人研究基础和发展阶段相匹配,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申报后原则上保持稳定。学院依据教师申报的倾向性方向展开针对性培训。
分类培育旨在明确教师个人科研成果主攻方向,实现精准赋能;教师在主攻方向之外,仍可广泛参与各类科研活动;学院各类培训面向全院教师开放,鼓励教师跨类型、跨领域广泛参与,在重点突破基础上实现科研能力全面提升。
(二)搭建专项辅导平台
学院统筹搭建覆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咨政报告、横向课题四大成果类型的专项辅导平台。
1.科研项目辅导平台
高级别课题申报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方案》(附件1)于每年9月至次年4月开展,依托东方青年学术工作坊科研项目申报训练营,为教师提供项目选题、申报书撰写打磨等辅导。
2.学术论文辅导平台
学术前沿追踪、论文写作能力提升依托每学期常态化学术活动推进,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讲座与工作坊实施方案》(附件2),组织开展崇雅大讲堂、东方论道、学科创新讲坛、东方青年学术工作坊AI辅助科研训练营、景行会讲、学术沙龙等,为教师提供学术前沿学习、科研方法、论文写作等指导服务。
3.资政报告辅导平台
充分发挥学院交叉学科研究院等智库平台,东南亚研究中心(筹)以及各二级学院三个“一对一” 服务单位载体作用,为教师拓宽服务渠道、充实资源供给,提升社会服务科研能力。咨政报告工作应落实《关于加强学院决策咨询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3)相关要求,遴选组建研究队伍,强化专家辅导,畅通报送渠道,切实提高咨政报告采纳率与成果转化率。
4.横向课题辅导平台
横向课题以各二级学院为实施单位,紧扣学院“十五五”期间三个“一对一”目标任务组建研究团队,重点推动横向课题的扩容升级,为教师提供项目对接、团队组建等指导。
以上培训和辅导鼓励教师结合重点和培育成果的产出方向积极参与,学院和二级学院根据教师申报情况,按照分类培训和全面覆盖结合的原则组织相关培训活动。
(三)完善校院协同机制
健全学院统筹、二级学院为实施主体的协同工作机制。学院负责顶层设计、资源统筹、院级培育项目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立足自身学科特色,承担人员摸排、组织动员、个性化培育、日常跟踪等工作,构建上下联动、资源互通的科研培育工作格局。
四、实施步骤
(一)二级学院摸排建档
各二级学院开展骨干教师科研现状摸排,组织填写《中青年骨干教师科研培育信息表》(附件4),原则上落实到教师个人(非学科和学科团队成员无需承担相应指标),建立个人科研培育台账。材料汇总后于10月26日(周一)前报送科技管理部备案,学院和二级学院在后续相关工作中,根据不同分类组织辅导活动。
(二)校院协同开展培育
学院层面统筹实施系列培育活动包括高级别项目申报辅导、咨政报告专项辅导、学术交流活动、专项研学,组织教师参加本部研究方法集中培训等;二级学院作为实施主体,组织动员符合条件教师积极参与训练营、学术交流、专项辅导等活动,承办院内培训研讨、小组打磨、结对辅导等活动,可在学院统一培育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拓展特色培育举措。
(三)成果统计与学时认定
学院定期公布各项活动各二级学院组织参与情况、“十五五”指标完成情况、学科和学科团队完成情况等。
教师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科研培训、学术讲座、工作坊等活动,纳入教师职称评审培训学时管理,每次参与培训记2学时,由科技管理部负责落实签到、学时登记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的科研培育活动,由各二级学院参照学院标准自行认定学时和登记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骨干教师要立足自身职业发展进路,客观评估自身科研基础,审慎确定重点产出的成果类型,对照个人培育计划抓好成果产出。
(二)参加学院结对培养的青年教师原则上须参加本人重点产出成果类型对应的全部科研活动;鼓励全体教师广泛参与各类科研活动,在重点方向深入钻研的同时,持续提升综合科研能力。学院已有制度、文件、通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各二级学院扎实做好教师摸排、信息采集工作,与教师充分沟通、共同商定成果产出的重点与培育类型;主动策划内部特色科研培育活动,积极配合学院统一组织的课题辅导、学术交流等工作,做好过程跟踪,推动培育任务落地见效。
(四)学院统筹整合现有学术交流、咨政研究、课题辅导等工作载体与方式方法,赋能教师科研发展;强化对二级学院培育工作的统筹调度、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推动分层分类培育体系落地,保障整体培育工作有序开展。
科技管理部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方案》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讲座与工作坊实施方案》
附件3:《关于加强学院决策咨询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4:《中青年骨干教师科研培育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