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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一届浙江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2024-03-04 13:58:05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治理,完善民主、科学、高效的学术治理运行体系,更好地发挥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推荐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规定,决定从东方学院推荐2名教师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推荐要求

(一)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女性要求51周岁以下,男性要求56周岁以下,能任满一届,任期与学校中层干部任期一致;

(二)学术委员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

(三)学院党政领导原则上不担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四)委员候选人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其他事项

请符合推荐条件及要求的教师于3月6日前上交自荐表一份至科技管理部

科技管理部联系人: 王淑娴,电话:9211522,地址:行政楼A305

 

科技管理部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