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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3-11 16:01:32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王淑娴        

电话:9211522    

 

科技管理

2024年3月11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于今年4月15日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于2024年4月15日至6月15日进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项目的单位、个人于2024年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递交审读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类别及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方式

 

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美术创作”的个人创作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需要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的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相关基础佐证材料。

2.“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美术创作”的组织创作项目以机构或单位为申报主体,申请人需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的单位账号进行申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或部门请提前联系科研处获取账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