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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08 15:50:34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王淑娴        

电话:0573-87571522    

邮箱:854281932@qq.com

地址:行政楼A305室

 

科技管理

2023年5月8日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附件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附件指南重点条目);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本年度设立“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其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要求相同,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项5项(申报重大课题不占限额)。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同年度申请过或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详见附件)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四、课题申报形式、材料和截止时间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地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一)申报除重大课题以外的所有类别课题

1.申报时间:申报系统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逾期不能参加校评,取消送审资格。

2.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人系统填写《申请书》,跟PDF版本的《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一起提交系统并上报。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上报汇总表电子版。

申报课题经校内遴选后,送审课题申请人在平台修改定稿并导出《申请书》A4单面打印(请不要A3双面,中缝装订),上交纸质版1份,待学校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并返回全文扫描件后,系统上传《申请书》全文扫描件。

(二)申报国家重大招标课题

1.申报时间:系统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6月2日。

2.申报材料:系统申报材料经校内审核后报送系统导出的纸质《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投标书》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

五、其他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83275402580523),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申报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

注:经费概算中,间接费用均按总经费的40%填写。(国家社科教育学重大项目的间接费用为50万以内(含)部分*40%+超过50万部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