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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语委关于印发《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的通知

2011-10-13 10:30:04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浙江省语委关于印发《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112月2日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邮箱:dfkjb@zufe.edu.cn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等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以下简称《科研规划》)及《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科研2011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现将我省制定的《科研规划》和《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2011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着眼于浙江省中长期语言文字改革和发展需要,以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中的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语言生活实际问题,注重社会效益和应用价值。
    二、经省语委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为厅局级项目。项目管理遵照《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语〔2010〕4号)执行。本年度立项项目要求12年完成。项目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省语委办公室批准。
    三、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在研的省语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项目。不支持已有2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省语委规划项目。上述各类项目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五、省语委科研项目实行信用管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有不良信用记录者,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六、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凡申报项目的专家须回避项目评审工作。项目评审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专家评审结果报省语委办公室,经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七、各高校、各有关单位可根据《项目指南》,自拟题目,申报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2011年度项目。经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须遵照《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八、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浙江语言文字网(网址:http://yw.zjedu.org/index.html)下载。所需材料:申请书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3份。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九、本年度项目受理申报时间从2011年10月20日起至12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
    为进一步关注社会语言生活,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提高浙江省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水平,提升社会应用管理水平、增强国民语言应用能力提供科学基础和学术支撑,特编制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要求,依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等文件精神和我省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形势、任务,在“十一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科研规划》。
    二、浙江省语委“十二五”科学研究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综合国力的竞争正向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展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来人口大量流入浙江省,随之带来的交流问题越来越多,语言生活中各种矛盾凸显,浙江方言与外来语言相冲突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提升语言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务的能力,利用语言维护社会稳定,消解社会矛盾、凝聚民心,促进和谐,对外传播国家的文化和理念,将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语言生活发展变化迅速,更加丰富多彩。社会需要提供语言服务的方式与日俱增,新的语言职业不断形成,语言产业快速发展,语言资源的理念成为共识。汉语走向世界的脚步越来越快,争取国际话语权正成为民族的自觉意识。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媒体用语、网络语言、旅游景区用语的多元性和丰富性对语言文字事业、国民语言应用能力、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提出了新要求。
    当前,语言文字科学研究还不完全适应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要求。具体表现在:1.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在理念的更新、研究手段的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急需提高,对语言文字事业的支撑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2.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与学校教育、文化传承、社会语言生活紧密结合不够,对语言文字社会热点问题的及时关注不够,对基础研究的成果吸收转化比较少,相关科研成果未能及时产生社会效益,“产学研用”没有得到很好的结合。3.学科地位和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语言文字科学研究要抓住“十二五”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站在社会发展特别是信息科技发展的潮头,关注社会语言生活,关注时代敏感性重大课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十二五”期间省语委语言文字科学研究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研究方向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法》,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全面服务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为目标,以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主线,以科研基地建设和语言工程建设为基础,关注社会语言生活热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提供强有力的科研支撑。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水平,为浙江省调适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制定规范标准、提升社会应用管理水平、增强民众语言应用能力提供科学基础和学术支撑。关注社会语言生活,把握区域语言现状,主动服务各领域、各地区的语言需求,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三)重点研究方向
    1.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基础研究
    语言文字应用基础研究,主要是对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研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在我省具体实施等研究,为我省语言文字应用与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浙江有声语言资源(地方语言)研究
    浙江方言与普通话比较研究是我省语言文字科学研究的特色,能够为我省推广普通话工作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和有针对性的方法指导。
    3.浙江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语言文字教学研究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阵地,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建设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加强母语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研究,对人的成长及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
    4.浙江省社会语言文字生活与管理研究
    社会用字问题非常复杂,涉及面广,文化根源深,反映人们普遍的社会心理趋向。深入研究,探索完善的管理机制,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5.其他语言文字类研究
    未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语言文字项目研究。
    四、保障机制
    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科研管理。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行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语委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条块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依法管理本行业语言文字应用的职责,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语言文字事业的经费投入,为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推进提供支持。
    建立和完善浙江省语委科研基地系统。省内各行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等,是我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重要科研基地。要把基地作为平台,围绕浙江省社会重大语言问题、语言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以及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等方面开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地区开展研究工作。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学术团体以及地方语委的作用。
    加强语言文字专家队伍建设。建设语言文字专家信息库和人才激励制度,努力为语言学业务骨干完善职业生涯规划。加强对全省相关职业急需的应用语言学人才培养,提高应用语言学学科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培养造就具有现代学术视野及创新意识的复合型、跨学科的应用语言学人才,并努力促进语言学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的现代化。建立语言文字培训基地,完善培训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对市县、行业系统和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语言学理论水平、语言文字政策水平和工作实践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