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产业发展与财政金融政策研究创新团队”孵化项目遴选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1年11月24日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产业发展与财政金融政策研究创新团队”孵化项目遴选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尽早形成若干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话语权的研究领域,促进对我省经济实践的理论提炼和升华,在地方经济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也为了探索我校学术研究和团队建设的可行路径,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产业发展与财政金融政策研究创新团队”特开展孵化项目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孵化项目的选题要求:紧扣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有助于实现理论突破;能够为省委省政府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与浙江省中长期发展密切相关,值得长期关注和跟踪研究;有助于跨学科、跨学院形成研究团队。
二、孵化目标
在孵化期内,力争产生一批高质量的成果,初步形成研究特色和品牌,构建分工明确、有效运转的研究团队,为创建真正面向社会、服务社会,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研究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目标:
1.撰写有影响力的研究报告并得到省政府的关注和重视;
2.成功申报省部级重大及以上各类纵向、横向高层次课题;
3.发表高质量论文(国家一级B及以上)。
三、项目类型与资助金额
孵化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为10-15万,一般项目为3-6万。孵化期为:1-3年。孵化期为1年的孵化项目立项时拨付70%,结项后再拨付30%。孵化期为1年以上的孵化项目总经费的70%按年平均拨付,结项后再拨付30%。如孵化期结束而未能结项的,将自动撤销孵化项目。
四、结项要求
在孵化期内完成了申请书中所预设目标,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科研处审核后予以结项。
五、申报要求
1.在创新团队本轮建设期内分两批申报孵化项目。本次为首批申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2012年4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2.申报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产业发展与财政金融政策研究创新团队”孵化项目申请表》10份,单独装订,统一用A4纸印制;
(2)《“产业发展与财政金融政策研究创新团队”孵化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kyc@zufe.edu.cn,并在邮件发送标题栏注明××学院申报表。
3.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27日,请于当日前把相关材料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丁洪,联系电话:87557071。
4.在申报材料上交1-2周内,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遴选答辩,根据答辩情况设立孵化项目,并在校园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