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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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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清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0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清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1
年
11月28日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邮箱:
dfkjb@zufe.edu.cn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清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对逾期未完成的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预期完成时间在2011年10月31日以前的教育厅科研项目。
二、清理要求
请各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审查汇总后报科研处。
结题材料要求:结题报告及成果复印件各一份,2008年以后立项项目需由课题负责人在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
http://www.zjkysz.cn/index.php
)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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