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5月、11月统一结题,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收集结题材料并做好形式审查(包括:盖章、签字等),5月10日和11月1日前把结题材料交至科技管理部行政楼A305办公室,结题报告书上须有负责人签名和所在部门签署的意见并盖章。(注:节假日时间顺延)
2.结题材料:
(1)纸质材料:汇总表1份、结题报告书份1份和发表论文的完整复印件1份(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封底),同时附发表论文期刊原件(审验核实用),如果是研究报告结题,提交1份打印稿。
(2)电子材料:汇总表、结题报告书和原文word,发送至科技管理部邮箱2529347655@qq.com.
3.经审核符合结题条件的,结项后科研秘书可以领取结题证书。
4.经审核不符合结题条件的,将把结题材料退回部门。
5.剩余的结题经费将在正常结项后拨付至对应经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