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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公示

2025-11-24 16:06:3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浙财大东〔2025〕23号)文件相关要求,为及时掌握2025年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切实做好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其顺利进行与结题,学院组织专家对2025年立项的105项院级大学生科研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评审。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或二级学院)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或二级学院)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

联系电话:9211533

联系人:邵老师

科技管理部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