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位置: 首页 > 科研管理 > 正文
关于公布2019-2021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课题清项结果的通知

2023-06-25 13:23:1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科研课题与经费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3〕16号)的相关规定,学院于2023年6月集中清理了2019-2021年批准立项但超期未完成的院级课题。现将有关结果通知如下:

1.本次列入清理的课题共10项(见附件)。

2.凡被列入清项的课题作撤项处理,其原有经费账户封账,剩余经费冻结。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院级课题的结项工作,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及时提交结题材料,切实提高成果质量。

科技管理部

2023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