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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海宁市社科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8-03-16 09:52:20

 

各分院、各部门:

2018年海宁市社科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按照中央、省、市做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服务海宁发展大局、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组织课题攻关,努力推出一批富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优秀成果,为海宁迈向高质量发展、勇当“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献计出力。

二、具体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分为两大类,即指南类和自选类,统一申报和评审,两类课题均面向所有申报对象。

2.申报指南类课题必须符合《2018年海宁市社科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此方向设计具体题目,不要从课题指南里直接挑选题目进行申报,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研究专长,尽量做到“小切口、大视野”,切忌空泛;自选类课题不设选题方向。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鼓励跨单位组成联合课题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1)市级领导课题;(2)已被有关部门(单位)立项的课题;(3)已经公开发表或已在各类评选中获奖的;(4)专著(期刊)类成果。各理事单位、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内部立项的课题,可以择优申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立项:(1)课题申报表没有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的;(2)无课题设计论证或设计论证不规范的;(3)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不符合要求的。

6.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7日,请申报者填写《2018年海宁市社科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详见附件2)纸质一式二份(附加电子版),先提交至各自分院的科研秘书处然后由分院统一报送,纸质版送至A307电子版发送至qiansl666@163.com

7.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选题内容、申报者的设计论证、研究力量、前期研究成果等情况,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列为海宁市社科研究预立项课题的,由市社科联发文公布。

附件:1. 2018年海宁市社科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 2018年海宁市社科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

 

 

         科技合作部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