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2019年度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政府采纳的咨询研究报告与领导批示,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编写、译著等;
2.2019年度获奖科研成果、专利等;
3.2019年度立项和结题的科研项目。
4.其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认定的成果;
二、上报要求和时间
本次2019年个人科研成果请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http://10.1.12.192:8080/business/login.jsp),或者教师登陆学院信息门户,在首页业务系统中选择科研系统登陆。
科研成果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6日。请于截止日前完成教师的个人录入、提交审核的论文原件、著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送交科技管理部办公室(行政楼A305)。本年度立项和结项的纵向和横向课题信息由科技管理部统一录入,教师个人不需操作。如果有教师未通过科技管理部自行申报的课题立项或结项事宜,请单独提交佐证材料审核。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老师准确详细的完成系统内成果录入,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成果名称(成果名称无需添加书名号、引号)、作者(成果全部作者按发表顺序填写中文名)、刊物级别、发表时间、期刊的CN和ISSN号,是否署名本校等信息,保证已通过初审数据的准确性。
(二)一级B及以上期刊论文,需提供文章原件和电子版(电子版内容需与发表文章相一致)。其他论文需提供原件。
(三)SSCI、SCI、A&HCI、EI等检索,需上报期刊原件和检索证明,证明上必须加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公章。检索证明可联系浙大图书馆开具。
(四)录入格式要统一
1.成果名称在输入时,不要在两头加书名号;
2.如果期刊文章得到某项目的支持,请在项目来源中正确选择;
3.ISSN,CN号系统内请准确填写;卷期页录入格式为“XX卷XX期XX-XX页”;
4. 一级B以上论文的电子版可以在页面附件栏提交;
(五)分院收到材料后请及时审核汇总,并分批报科技管理部。科技管理部一律不接收教师个人报送材料。
(六)论文、著作第一作者是外校人员的,成果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论文、著作由校内多人合作的,成果也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
联系人:蒋老师9211522
科技管理部
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