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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

2019-12-09 09:20:56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20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我院立项部分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课题

课题

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

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Z20YD026

杭州本土服装品牌营销策划优化研究

研究报告

罗静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2020-5-30

自筹经费课题

课题

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

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M20JC066

包容性设计的应用研究——以杭州地铁为例

论文

史雯雯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2021-11-30

M20JC080

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及其均等化的决定机制

论文

耿立娟

财税分院

2021-11-30

M20JC081

全要素生产率与创新驱动研究:基于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的目标

论文

潘霄雅

会计分院

2021-11-30

M20JC091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产业聚集的溢出效应、产业创新的研究:以杭州为例

论文

冯雨

创业学院

2021-11-30

M20JC093

新零售时代背景下我国社区物流终端配送模式研究

论文

王硕

信息分院

2021-11-30

2020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4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期经费将根据课题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拨付:成果等级为优秀的,按重点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1.1万元);成果等级为良好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6000元);成果等级为合格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50%的剩余经费(为3000元);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不资助课题(即“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如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则追认为资助课题,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一次性拨付经费(为1万元)。

对于延期完成的课题,后期经费将按我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扣除部分经费后拨付。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结题条件为:研究报告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由市社科联(院)呈报市四套班子的刊物《成果要报》投稿申请刊发结题。成果为论文的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为专著的完成时限为3年,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

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后,我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如课题成果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予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成果要报》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并同时报送书面材料。

课题负责人请到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sk.org.cn)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加盖公章后于12月10日前寄到市社科规划办。我办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科研管理部门一份存档。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 附件【协议书.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