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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

2020-12-10 14:02:49

各单位、各部门: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21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我院立项部分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课题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

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成时间

Z21YD032

“讲好杭州故事”:基于民间话语体系的短视频城市形象传播策略研究

研究报告

李旦

文设学院

2021-5-30

自筹经费课题

M21YD006

文旅融合视域下杭州旅游纪念品设计策略研究

研究报告

李孙霞

文设学院

2021-5-30

M21YD028

百年中国共产党:政党自信的逻辑、机理和启示

研究报告

吴翼泽

党院办

2021-5-30

M21JC052

央媒报道杭州亚运会话语构建的语料库分析

论文

吴键洪

外语学院

2022-11-30

M21JC068

杭派女装设计风格定位研究

论文

阮诺男

文设学院

2022-11-30

M21JC083

数字经济基础产业与制造业融合测度研究

论文

王懿

信息学院

2022-11-30

M21JC085

黄金ETF及其与黄金现货的关联

论文

王立宏

金融学院

2022-11-30

2021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4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期经费将根据课题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拨付:成果等级为优秀的,按重点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1.1万元);成果等级为良好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6000元);成果等级为合格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50%的剩余经费(为3000元);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不资助课题(即“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如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则追认为资助课题,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一次性拨付经费(为1万元)。

对于延期完成的课题,后期经费将按我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扣除部分经费后拨付。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结题条件为:研究报告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由市社科联(院)呈报市四套班子的刊物《杭州社科成果》投稿申请刊发结题。成果为论文的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为专著的完成时限为3年,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

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后,我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如课题成果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予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并同时报送书面材料。

   课题负责人请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协议书一式四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1日下午3点前上报科技部。

  • 附件【协议书.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