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办法》(浙财大东科〔2024〕2号)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项目达到结题要求成果后,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填写(或上传)结题报告(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经科技管理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纸质结题材料。
二、结题时间
研究周期不满1年的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不能申请结题,2021年之前立项的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不再办理结题手续。此次结题工作纸质材料学院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下午16点,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检查核对,审核无误后盖章并签字,集中报送科技管理部,材料需含电子版《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1份,每位项目负责人上交经过审核的《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2份(二级学院盖章+签字)和项目成果材料1套。
联系人:邵老师;办公地址:行政楼A305;
联系电话:9211533;电子邮箱:Shaovie@163.com。
科技管理部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