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2025年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实践与理论发展,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金融行业特点的纠纷预防与化解路径,由浙江省法学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会主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协办,共同举办“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拟设以下分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金融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研究
2.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路径
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纠纷多元化解的协同机制
4.基层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金融风险防范与纠纷化解
5.金融司法与调解、仲裁等非诉解纷方式的衔接机制
二、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浙江省法学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会
协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
三、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2026年4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B301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特邀相关领域领导、专家学者;各级法院、金融监管机构、金融调解组织代表;高校及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法务与合规负责人等。
欢迎感兴趣的教师积极参加!
五、联系方式
葛老师:0573-87571534
科技管理部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