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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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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较强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学院在岗在编教师和管理人员。

2.每个课题申请者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3.各类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为鼓励和支持年轻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已经立项2次(含)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课题且内容雷同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本次申报的类别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课题。

2.申报者可在附件《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中选择课题申报。

3.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课题申请者按照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题申请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以负责人+项目名命名)和《活页》一式四份(含电子版,以项目名命名),各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后于3月12日前连同盖章版汇总表一份(含电子版)递交行政楼A408,联系人:赵老师(87571529);电子材料发送邮箱:jjs@zufedfc.edu.cn,(以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课题+XX学院(部门)命名)。

4.纪监审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学院批准后由纪监审办公室和科技管理部统一发文。课题批准后,由纪监审办公室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时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办理立项手续。

三、结题要求

1.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

2.课题结题方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结题原则上须在三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论文可免于专家鉴定,但成果内容应与课题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以研究报告结题的要求字数不少于1.5万字,且须通过纪监审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组鉴定。

纪监审办公室、科技管理部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