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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9-05 18:37: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5年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2.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办法

1.我院202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限项名额1名。

2.需要申报的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0月1日前将附件1-3发送至邮箱:45242107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后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上报,项目负责人在10月25日前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网址:http://www.zjkysz.cn)注册普通会员帐号,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填写。

三、项目管理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根据教育厅要求,暂不受理延期申请。

2.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与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形式相一致,项目的结题要求一般为: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有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专著1部,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正式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必须注明课题编号。

四、选题方向

加强有组织科研,研究课题应聚集全省教育系统和高校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紧扣浙江育人特色和学校实际,重点研究新时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学生成长发展需求、数字化改革背景下的学生工作创新等方向。围绕“真理的味道”大思政课建设、完善立德树人机制、红色资源育人路径、智慧学生工作体系构建、数字化改革实践和人工智能赋能探索、“枫桥经验”与校园安全稳定等维度展开,确保课题“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始终关注学生成长痛点,与岗位职责深度契合,切实破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课题申报联系人:学生工作部 胡叶帅

联系电话:87571135;邮箱:452421077@qq.com。

学生工作部、科技管理部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