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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5-06-18 09:22:25

各部门、各单位:

为准确把握高等教育事业在“十五五”期间发展的全新态势与更高要求,深入剖析学院在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锚定发展方向、突出发展重点,切实增强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前瞻性、战略性与科学性,学院决定启动“十五五”发展规划的前期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为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较强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学院在岗在编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每个课题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三)各类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本次申报的类别为院级专项课题;

(二)申报者从附件1《“十五五”发展规划专项课题选题指南》中选择课题进行申报;

(三)党院办将组织专家对研究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予以立项,由党院办和科技部统一发文。

三、研究周期和结题要求

(一)本次课题研究期限为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2月),每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3000元,课题立项后先拨付1500元,成果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对评审验收为优秀的研究报告将追加研究经费1000元。

(二)课题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8000字左右)等,且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成果需在202512月15之前提交至行政楼A616办公室(联系人:王海焦,联系电话:87571117)。

四、材料要求

(一)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申报材料包括:《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报送至行政楼A616办公室,并同步报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569332654@qq.com。



党院办  科技管理部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