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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杭州市“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5-04-27 14:06:1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以“千万工程”推动市域一体化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发[2025]1号)以及《关于印发<2025年杭州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工作要点>的通知》(杭共富[2025]1号)部署要求,杭州市社科联现启动2025年度杭州市“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相关在杭高校社科工作者,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课题委托形式

2025年度杭州市“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分为专项委托和“揭榜挂帅”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项委托

鼓励高能级科研平台和高水平专家团队参与“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研究:一是针对杭州西部山区各区、县(市)需求清单中涉及全市面上的课题,以市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首席专家、负责人或相关社科专家团队带队领衔方式,由区、县(市)社科联直接进行专项委托研究;二是针对杭州西部山区相关区、县(市)主要领导或职能部门审定的重点选题,且相关区、县(市)有明确推荐专家团队的,经市社科联审定团队资质后,由区、县(市)社科联进行专项委托研究。

(二)“揭榜挂帅”

为进一步发挥市规划课题引领作用,鼓励全市社科界积极投入“社科赋能行动”,除以上专项委托课题外,针对杭州西部山区各区、县(市)提出的“社科赋能”选题需求清单,采取公开申报形式,确定团队(“揭榜挂帅”课题选题清单及详细信息详见附件1)。如某一课题无人申报,将直接进行专项委托。

、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申报人应聚焦我市以“千万工程”推动市域一体化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相关要求,深入把握西部山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所能,确定申报选题,努力为破解杭州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难题提出对策建议,并为推动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做好理论总结、提升、推广、转化、传播。

(二)申报人以课题项目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项2025年度杭州市“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社科赋能行动”项目的申请。

(三)以下情况不得申报:1.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市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2.有其他科研诚信不良记录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3.申报人不得以在研或结题的“社科赋能行动”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

、成果要求

2025年度杭州市“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课题成果经验收符合要求的予以结题。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可结题:①入编《杭州社科成果》;②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市领导批示;③理论文章等发表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④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相关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职能部门直接采纳运用作为政策、方案;⑤研究成果获得市本级及以上官媒报道,或通过相关互联网平台转载,取得较好社会传播效果的,经相关区、县(市)社科联认可后结题;⑥满足课题需求方要求达到预期效果,经相关区、县(市)社科联鉴定后结题;⑦通过评审鉴定结题。正式编发或上报各级党政领导的成果应标注“杭州市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字样。

所有符合结题条件的研究成果,由杭州市社科联会同相关区、县(市)社科联统一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从高到低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和课题项目管理办法,对优秀和良好等级进行相应资助,其中评审成果等级为优秀的,追加为杭州市重点课题;课题评审成果等级为合格的,设为立项不资助课题;课题评审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撤销立项。

列入立项选题的项目研究期限截止2025年10月31日。

、申报方式

本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于申报截止日之前,将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的《杭州市“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立项选题申报表》(一式5份)(附件2)、《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至科技管理部,同步报送电子文档(注:申报表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无需盖章)。科技管理部不接收教师个人申报。

联系人:邵老师;办公地址:行政楼A305;

联系电话:0573-87571533;电子邮箱:Shaovie@163.com。

科技管理部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