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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嘉兴市2025年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的通知

2025-04-08 15:22:5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加强高水平社科强市建设,创新课题立项体制机制,促进地方高校青年学者成长,2025年嘉兴市继续开展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除嘉兴大学(省属本科院校)之外的辖区内高校、党校、社科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青年学者。青年学者的界定: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在研课题的不得申报。(高校、党校是指嘉兴南湖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以及各县<市、区>委党校;嘉兴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文化研究所和社会发展研究所的申报者,不包括身份在嘉兴大学的青年学者)。

二、具体要求

(一)课题申报者可围绕嘉兴当代发展、历史文化等开展研究,也可以围绕重点专业学科开展基础理论研究,确定选题方向。

(二)课题申报者要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确定申报选题,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研究要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四)各有关高校、市委党校、市社科院各研究所统一负责本统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

(五)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于申报截止日之前,将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的《嘉兴市2025年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各一式二份《嘉兴市2025年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 3)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至科技管理部,同步报送电子文档。科技管理部不接收教师个人申报。

7月底前,嘉兴市社科联将评审结果上报省社科工作办,经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后立项发文,立项课题级别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资助经费按照省规划课题经费标准执行。

三、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期限一般为3年,今年立项课题于2028年3月底前完成。结题标准参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浙社科办〔2024〕19号)》要求,网址:https://www.zjskw.gov.cn/art/2024/6/7/art_1229556944_58255.html。

联系人:杨老师,9211522/9207056,行政楼A305。邮箱:kjglb@zufedfc.edu.cn


附件:1.嘉兴市2025年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表

     2.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嘉兴市2025年省社科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技管理部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