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中外文学术期刊定级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86 号)文件第二条学术期刊动态机制中规定“针对一年内全院发文量6篇及以上或个人在同一本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及以上的外文期刊,由科技管理部从期刊载文量、OA论文数量、作者国际化程度、论文处理费、拒稿率等方面信息做系统调研并提出倾向性意见,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是否淘汰剔除或降级”。针对2024年学院发文量超过6篇的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search Publication and Reviews》和《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test Research i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
1.即日起,我院师生在上述2个外文期刊上刊发论文的,投稿时间在2025年1月10日前,同时发表时间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中外文学术期刊定级管理办法》新制度出台前,按省级认定级别。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中外文学术期刊定级管理办法》新制度出台后,按照新制度规定执行。
科技管理部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