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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课题的通知

2024-11-08 14:38:2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4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级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院级课题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

1.院级一般课题应紧密围绕我院学科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和教学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展开研究,具体研究课题由研究者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院级重点课题申请者可在国家级、省部级课题指南中选择研究方向进行课题申报,也可根据所列选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同时鼓励申请者在符合重点课题基本要求前提下,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选题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3.院级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000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立项数目由科技管理部组织专家具体评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应为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较强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学院在岗在编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课题申请人需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2.每个课题申请人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3.各类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一般课题主要鼓励和支持年轻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已经立项2次(含)以上院级一般课题且内容雷同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各二级学院(部门)按照时间要求组织教师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2.科技管理部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学院批准后由科技管理部统一发文。

4.课题批准后,由科技管理部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时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办理立项手续,按照学院《院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认定科研工作量,给予相应科研经费资助。

四、研究周期和结题要求

1.一般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一般课题结题方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以论文结题的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字数4000字以上;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通过科技管理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组鉴定。以论文结题的,可免于专家鉴定,但成果内容应与课题研究内容高度相关。所有成果均须标注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并且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1篇,论文成果以期刊复印件为准。

3.重点课题的结题方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以著作结题的须正式出版专著,通过科技管理部组织的专家鉴定后,可追加1万元研究经费;以论文结题的须在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二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通过科技管理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组鉴定,同时还须在国家二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所有成果均须标注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

五、材料要求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课题申报人需报送1份纸质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题申请表》和4份纸质版《活页》,《活页》内容中不得出现课题组单位、成员姓名(单位、姓名用×××代替)等相关信息。请各单位、部门按照申报时间要求汇总后将上述材料连同申报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行政楼A305;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2529347655@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571534

科技管理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