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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29 08:45:3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不断提高咨政服务能力浙江省教育厅启动2023—2024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申报限额

(一)2023—2024年度项目分为规划重点项目、青年重点项目和择优委托项目。

(二)规划重点项目青年重点项目和择优委托类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学校各限额申报1项、3项、8项。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系列重要 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

(二)项目申请者应是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其中,青年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每个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国家级项目或其中子项目以及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请者三年来有违反或不执行有关部门或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得申报。

(四)青年重点项目申报要求一线教师的推荐比例应不低于50%。

、研究期限

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可为应用对策研究项目,也可为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其中应用对策类研究一般应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基础理论类研究一般应在立项后3年内完成。

、资助经费

(一)2023—2024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采取省立校助的方式进行,学校按项目研究的实际和需求给予经费资助。其中,规划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20万元,青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项目研究经费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据此制定的学院内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申报办法和程序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上交1份内容仅B表的纸质申请书和1份PDF格式申请书(电子),电子申请书内容包括封面和A、B表,以“限额或择优-A表-项目名-4位一级学科代码.pdf”格式命名。学科代码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的4位一级代码填写。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项目,填写《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稿,于2024年10月11日前连同申报书(电子)和纸质版交至科技管理部。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部王老师,电话:9211522,地址:行政楼A305。

 

科技管理部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