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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01 16:26:2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数量

我院今年限项数:6项。

二、项目资助

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

三、立项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银发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积极服务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高校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4.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

四、申报办法

1.请项目申请人根据立项基本要求,认真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4版)》(附件1)和《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活页》(附件2)的填写,并提交给二级学院(部门),二级学院(部门)填写《2024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各二级学院、部门请于2024年9月4日前将附件1-3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递交科技管理部A305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9211534;电子材料发邮箱:50641081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科技管理部汇总我院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发布我院2024年省教育厅课题入围项目通知。

4.入围项目申请人需在2024年9月25日前登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填写,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否则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五、结题要求

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结题形式原则上为论文。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字数4000字以上,同时满足课题申报书上预期成果要求。所有成果均须第一标注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申请书(2024版)

2.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活页

3. 2024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管理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