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治理,完善民主、科学、高效的学术治理运行体系,更好地发挥院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2 年修订)》(浙财大东〔2022〕132号)要求,将组建新一届院学术委员会,现就各学院(部门)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推荐要求
(一)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任满一届,任期与学院中层干部任期一致;
(二)学术委员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
(三)各二级学院(部)委员候选人通过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公开公正遴选等形式产生,经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各二级学院(部)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候选人不超过1位;
(四)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执行推荐标准,委员候选人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名额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2 年修订)》第二章第五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各二级学院(部)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部) |
名额 |
金融与经贸学院 |
2 |
财税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会计学院 |
2 |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
2 |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2 |
体育部 |
1 |
四、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部)应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6月12日前将两份表格电子版发科技管理部邮箱:kjglb@zufedfc.edu.cn,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科技管理部。
科技管理部联系人: 王淑娴,电话:9211522,地址:行政楼A305
科技管理部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