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经科技管理部、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和社会合作部评审小组审议,决定推荐陈珊珊同志为2023-2024学年先进工作者,现按学院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2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024年6月12日前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反馈到科技管理部、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韩娟老师处(行政楼A301)、社会合作部张雪平老师处(行政楼A323)、纪监审办公室林松洁老师处(行政楼A416)。
联系电话:韩娟老师 0573-87571146、张雪平老师 0573-87571532、林松洁老师 0573-87571516.
科技管理部、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社会合作部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