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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术委员会工作年度报告

2023-12-13 14:08:35

2023年12月13日)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是学院深入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一流财经院校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学科、科研、人才等学术事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学术决策、学术评定、学术审议、学术咨询、学术指导和学术监督等工作职责,全年共召开全体委员会议2次,在学术研究、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对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进行审议

2023年,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审议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划(2023-2025年)》并投票通过。

 

二、审定学术监督委员会成员

2023年,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2年修订)》,经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提名,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术监督委员会名单,提交党政会通报。

 

三、对学术专著进行评审并商议增补专家评审形式

2023年,院学术委员会共进行2次学术专著评审,8本著作级别,并审议5本著作资助。院学术委员会针对专著的专家评审形式进行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