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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海宁地方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3-10-30 08:58:41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海宁地方研究专项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较强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学院在岗在编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本次申报的类别为海宁地方研究专项课题。

2、申报者在附件《2023海宁地方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中选择课题申报或自行拟定。

3、海宁地方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者按照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题申请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以负责人+项目名命名)和《活页》一式四份(含电子版,以项目名命名),各单位、部门汇总后于119前递交行政搂A305,联系人:王老师(9211534)。同时各单位、部门递交申报汇总表一份盖章(含word电子版);电子材料发送邮箱:506410812@qq.com,(以2023海宁地方研究专项课题+XX学院命名)。

4、科技管理部将与海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学院批准后由科技管理部统一发文。课题批准后,由科技管理部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时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办理立项手续。

三、结题要求

该课题参考院级课题进行管理。

科技管理部、海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