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度东方学院院级重点课题自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院重点课题申请人为东方学院正式教职工,并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2、每个课题申请者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3、各类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本次申报的类别为院级重点课题。本课题申报旨在为省部级、国家级课题做前期研究成果奠定基础,提升学院科研能力。
2.课题申请者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http://www.nsfc.gov.cn/)、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新)》、以及《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主要选题》中选择课题申报,也可根据所列选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同时鼓励申请者在符合《研究选题》和重点课题基本要求前提下,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行选课。无论是按《研究选题》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课题申请者按照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重点课题申请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以负责人+项目名命名)和《活页》一式四份(含电子版,以项目名命名),各单位、部门汇总后于11月13日前递交行政搂A305,联系人:王老师(87571534)。同时各单位、部门递交申报汇总表一份盖章(含word电子版);电子材料发送邮箱:506410812@qq.com,(以2023院级重点课题+XX学院命名)。
4、科技管理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学院批准后由科技管理部统一发文。课题批准后,由科技管理部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时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办理立项手续。
三、研究周期和结题要求
1、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重点课题的结题方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以著作结题的须正式出版专著,通过科技管理部组织的专家组鉴定后,可追加1万元研究经费;以论文结题的须在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二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通过科技管理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组鉴定,同时还须在国家二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所有成果均须标注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
科技管理部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