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文化名家的示范带动作用,拓宽文化人才培养渠道,营造高素质文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根据《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批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先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衔人范围和名额
以嘉兴市宣传文化系统和市外高层次文化人才为主,重点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传媒、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化艺术、文化经营管理等领域的业务骨干,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中的文化人才,作为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
已为首批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专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各地各单位推荐领衔人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领衔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优良,政治立场坚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遵守国家法纪,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文化涵养高深,道德品质高尚。有强烈的文化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风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有宽厚艺术胸怀和乐于奉献精神。
3.业务成就突出,社会影响广泛。在同行业(领域)有公认的代表作品或有影响的学术成果或文化成果、经营业绩,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社会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属行业领军人物。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被评为或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对近年来有突出成就的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在学历、职称上可放宽条件。
(二)分类条件
文化名家推荐,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应具备下列分类名家的条件之一。
1.社科理论类名家
(1)有专业研究方向,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获省级一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奖项由党委或政府部门颁发,下同)。
(2)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的第一作者。
(3)每年在国家一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以上高质量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
(4)主持完成在市级及以上有重大影响的课题1项以上,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市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2.新闻出版类名家
(1)经常采写重要稿件,获得过省级一等奖以上的新闻奖项的第一作者,在专业报道领域里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知名度。
(2)负责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的编辑,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辑的文章、编导的节目、负责制作的栏目,导向正确,思想性、权威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为群众喜闻乐见并广受赞誉。
(3)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和节目,专业基础扎实,能形成个人独特的主持、播音风格,在观众中有较高知名度并获得一定荣誉。
(4)在媒体融合、新技术运用等方面有突出业绩,能够担负重大技术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维护等。
(5)具有较高的新闻出版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编辑的出版物导向正确、思想性强、学术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文学艺术类名家
(1)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五个一工程”奖或省级及以上文化艺术发展基金扶持等文艺奖项的第一作者,在文学艺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从事民间、民俗文化工作的拔尖人才。
(3)在省级及以上有影响的作品中担任过主要的创作、导演、表演工作,或举办过全市性的有较大影响的个人作品展览、演出。
(4)创作发表过2部以上有影响的长篇小说、网络文学集,或多部剧本、中短篇小说、诗集等文学作品。
(5)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或2篇以上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对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产生积极重要的影响。
(6)实拥50万粉丝以上的网络知名作家、文学家或网络达人,粉丝口碑好。
4.文化遗产保护和工艺美术名家
(1)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知名度,带徒授艺3名以上,学徒中至少有一名已被命名为县(市、区)非遗传承人或工艺美术大师。
(2)出版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的第一作者,或每年在国家、省级期刊(报纸)公开发表2篇以上高质量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
(3)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
(4)在文物修复、古建维修、野外考古发掘、文物鉴定、展览策划等相关文博岗位上主持完成2项以上项目,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形成新成果或新发现。个人获得2次省级以上奖项。
(5)入选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五年内创作作品获1项以上国家级奖项。
5.文化经营管理类名家
(1)创办的文化企业属规上文化企业,市场潜力较大,经营性收入和纳税在全市文化企业中为佼佼者,为推动嘉兴文化产业特别是内容性、高成长性文化产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2)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能力。在新闻出版、影视、文化艺术、演出市场拓展等领域中经营管理有方,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创新经营机制,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路子,已取得较显著的创新成果。
6.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类名家
(1)在网信领域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省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在推动网信领域核心技术和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重大主题宣传作品,通过网络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网络安全企业的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推动我市网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行业领域领先地位。
(三)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已列入“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骨干型文化创新团队带头人、人文社科拔尖人才和工艺美术拔尖人才;获得过本领域公认重大奖项的,在本地文化某个领域有示范引领作用,入选省级及以上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和省级及以上其他重大人才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文化人才,优先考虑。
三、领衔人遴选办法
(一)组织推荐人选。由各县(市、区)、嘉兴经开区、嘉兴港区和市级宣传文化单位严格按照入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研究讨论,推荐领衔人候选人员,并填写《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推荐表》《推荐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有关信息表》《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委宣传部。各地推荐时,请与有关条线部门做好沟通对接,不得重复推荐,推荐人选经当地人才办审核把关后,再报送市委宣传部。
(二)组织专家评审。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领衔人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按照工作室评选标准和条件进行筛选,结合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提出初步入选名单。
(三)确定人选名单。市文化名家工作室建设管理指导协调小组对专家评审的初步入选进行讨论研究,确定领衔人入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对入选的领衔人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社科联、市文联等6家联合发文公布。
(五)签订协议。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与工作室的领衔人签订《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任务、质量评估、人才培养、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六)命名挂牌。文化名家工作室以领衔人姓名命名,依据相关规定和职责挂牌并开展工作。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按照推荐名额于5月23日前报送有关材料至科技管理部A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