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申报的老师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各申报负责人须在2010年10月24日前将一式8份纸质申请书及申报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报送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重点项目鼓励高校年轻教师在理、工、农、医等领域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2.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和《申请书格式》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http://www.dost.moe.edu.cn)中查阅或下载。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项目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中“项目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25日。
网上申报成功后,各申报负责人须在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前将一式8份纸质申请书及申报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报送我处。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三、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只支持通用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的不得申报。
2.已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教育部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尚有在研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各类项目,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3.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
4.“科技管理平台”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将按规定时间开放,项目申报在系统限定的开放时间内进行。
附件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doc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网上申报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