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2010年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政府采纳的咨询研究报告,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编写、译著等; 2.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奖科研成果、专利等; 3.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立项和结题的科研项目;
二、上报要求和时间 登陆科研管理系统(http://my.zufe.edu.cn),并于11月30日前将2010年个人科研成果填入系统,论文原件、著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由各分院汇总后送交科技服务部。
三、注意事项 (一)登陆用户名为教师工号,工号可在网站登陆页面右方进行查询,初始密码为身份证最后六位,若无法登陆,请尝试使用旧身份证号码的最后六位。如果仍然无法登陆,请与网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735772。进入校园网系统平台后,点击"业务系统",在左侧的菜单中选择"科研系统"。 (二)请各位老师准确详细地录入个人科研成果,各分院负责科研的老师认真审核成果题目、作者、内容、字数、刊物级别、发表时间、期号(期号填写格式:“2010年第X期”)、是否署名本校等信息,尽量保证已通过初审数据的准确性。 (三)一级B以上期刊论文,需提供文章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系统功能上传(电子版内容需与发表文章相一致)。其他论文需提供原件。 (四)SCI、SSCI、AHCI、SCIE、EI、ISTP、ISSHP等检索,需上报原件、检索证明,证明上必须加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公章。国际期刊需提供期刊原件。 (五)录入格式要统一。 1.成果名称、刊物名称等信息在输入时,不要在两头加书名号; 2.外文期刊务必将中文、外文题目同时录入,字数以万字为单位; 3.发表在增刊上,或是短论、书评等文章,应直接录入刊物名称,并在刊物名称后加以注明,例如:财经论丛(增刊),管理世界(短论),财经论丛(书评)等。 (六)送审的著作中如果没有注明每个作者的字数,务必要提供每位作者所写字数的相关证明;我校教师参与外单位编写著作须由该书主编提交字数证明,证明需由主编所在单位公章。 (七)研究成果采纳必须是由厅局级、市级及以上领导或部门采纳,如果是被厅局级单位下面的处室采纳,不计算工作量。 (八)各分院成果收集到一部分之后请及时送审,不要全部堆积在最后几天。报送科技服务部材料都要附成果汇总表。 (九)论文、著作第一作者是外校人员的,成果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论文、著作由校内多人合作的,成果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 (十)发表在2009年12月份或最后一期、且未计算工作量的论文,发表时间统一填写为:2009.12.31。 (十一)对计算工作量相关事宜有异议,请书面形式(需个人签名)报各分院主管科研老师,并汇总后报科技服务部。 (十二)财院科研工作量业绩津贴分配办法有2010年7月以前和以后版本,财院学术期刊定级标准有2010年7月以前和以后版本,请各位老师参考。
附件一:工作量业绩津贴分配办法(2010.7月以前标准).doc
附件二:业绩津贴分配办法(2010.7月以后标准).doc
附件三:期刊定级标准(2010.7月以前标准).xls
附件四:期刊定级标准(2010.7月以后标准).xls
附件五:省部级以上项目当量分配一览表.xls 科技服务部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