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本年度申请结题的院级学生课题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与评议。本次申请结题的院级学生课题共有73项,经过评审,其中61项课题符合结题要求,准予结题;10项课题未达到结题要求,暂缓通过;2项不通过,撤项处理。具体评审结果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1.结题课题的剩余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携带有关证件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到科技服务部领取。
2.暂缓通过的课题负责人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整改,弥补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差距和不足,并于2011年5月前重新组织结题材料,向科技服务部提交结题申请。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