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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1年选拔我校学生赴国外交换学习的通知

2011-03-31 10:12:11

各分院: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关于2011年选拔我校学生赴国外交换学习的通知》,请转发给相关学生。
 
 
 
科技服务部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2011年选拔我校学生赴国外交换学习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东方学院:
 
    根据我校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签订的合作协议,我校将于2011年9月派遣3名学生赴该校留学一年(在爱尔兰学习期间,对方学校学费全免,国际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由学生自理),我校承认其在唐道克理工学院留学期间所获得的学分。
    根据我校与日本福井县立大学签订的留学生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于2011年9月派遣5名学生赴该校留学一年(在日本学习期间,对方学校学费全免,国际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由学生自理),我校承认其在福井县立大学留学期间所获得的学分。
    根据我校与日本作新学院大学签订的留学生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于2011年9月派遣2名学生赴该校留学一年(在日本学习期间,对方学校学费全免,国际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由学生自理),我校承认其在作新学院大学留学期间所获得的学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我校大三在校学生;
    2.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 德、智、体全面发展;
    3.  2009~2010学年度(即: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两个学期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科目;
    4.  对外国文化有一定了解,外语会话能力较好。参加选拔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笔试及口试;
    5.  被选送学生应具有较好的独立生活能力,其家庭应具有较好的经济能力(在国外一年的生活费约需8--10万元人民币);
    6.  身体健康, 无传染病、慢性病。
    二、选拔程序
    1. 有意申请上述项目的学生,请下载并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申请表,并于4月11(周一)下午四点之前,到校国际交流合作处(下沙校区行政楼225室,电话:0571-8755 7187)报名,逾期不候;
    2.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选拔考试,确定录取人选,并报校领导批准。
即日起开始报名,选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